在晋江流域金鸡拦河闸下游的采砂现场,智能监控系统正实时传输作业数据至泉州市自然资源监管平台。这一场景将成为常态——2025年6月20日,《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闽南地区首部砂石资源专项法规,该条例创新性设立"三色分区"管理制度,将全市划分为禁采区(红色)、限采区(黄色)和可采区(绿色),其中晋江干流石砻段等5处生态敏感区被列为永久禁采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透露,条例实施后预计可减少年度开采量约80万立方米,相当于保护15公里自然岸线。

立法过程中充分考量了地域特殊性。针对沿海地区台风频发特点,第17条明确灾后重建用砂可启动应急开采程序;针对台商投资区建设需求,第21条允许重点工程配套采砂场实行"项目制"审批。最受关注的是第29条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要求开采企业按吨位缴纳修复基金,用于红树林种植和海底沉积物改良。南安市某建材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现在每吨机制砂要交3元环境税,但长远看规范开采反而降低了法律风险。"
法规落地已产生实质影响。安溪县率先建成砂石溯源管理系统,所有合法砂石将获得电子"身份证";惠安县叫停3个未达环保标准的采砂项目,转而发展废弃矿山再生骨料产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指出,条例特别强化了海域采砂监管,要求作业船只安装北斗定位,严防越界开采破坏海底电缆。据悉,泉州还将配套出台《实施细则》,重点解决晋江、洛阳江等跨区域河流的协同管理问题,目前已完成11个部门的职责衔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