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瞩目的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的音乐博士专业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这一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具体内涵与独特价值引起了艺术教育界与广大考生的广泛关注。许多有志于在音乐领域进行深度学术探索与艺术研究的学子迫切希望了解:厦门大学音乐博士专业究竟设置了哪些具体的研究方向?其培养体系又有何特色与优势?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了解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深厚的学科积淀。作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重要的艺术教育与研究重镇,学院依托厦门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综合性学科优势,在音乐学理论与表演实践的高层次融合培养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路径。其音乐博士专业的设立,旨在培养具备深厚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与高水平艺术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顶尖人才。
具体而言,厦门大学音乐博士专业并非一个笼统的学位名称,其下涵盖了精细划分且相互支撑的研究方向。这些方向主要可归纳为音乐学理论与音乐表演艺术两大领域。
在音乐学理论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侧重于音乐历史的深度梳理、音乐理论的系统建构与音乐文化的跨学科研究。其中,“中国音乐史与传统音乐研究”方向,着力于对中国古代、近现代音乐发展脉络、地域性传统乐种(如南音、北管等)、音乐文献以及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进行深入探析,强调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的结合。“西方音乐史与作品分析”方向,则聚焦于西方音乐不同历史时期的风格演进、代表性作曲家及其作品、音乐分析理论与方法论等,注重国际视野与本土关怀的融汇。此外,“音乐美学与艺术批评”方向,致力于探究音乐艺术的本质、价值、审美规律以及当代音乐文化现象,培养博士生深厚的哲学思辨与理论批判能力。而“民族音乐学与跨文化音乐研究”方向,则关注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比较研究、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音乐在特定文化语境中的功能与意义等,凸显了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文化对话意识。
在音乐表演艺术领域,该博士专业则强调表演实践与学术研究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既能驾驭高水平舞台表演,又能对表演艺术本身进行理论反思与创新的学者型演奏家或演唱家。这一领域通常设有“音乐表演艺术与理论研究”方向,具体可细分为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弦乐表演、民乐表演等多个子方向。该方向的博士生不仅需要完成规定场次的独奏/独唱音乐会,展示其精湛的技艺和成熟的音乐诠释能力,更需围绕其表演专业领域,完成一篇具有相当学术深度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可涉及表演技法研究、演奏/演唱风格流派辨析、特定作品或作曲家的表演诠释学探微、表演心理研究、音乐表演史论等多个层面,旨在实现“技”与“道”的有机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大学音乐博士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培养模式,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研究与创作/表演互促的特点。博士生除需修读高级音乐学研究方法论、学科前沿专题研讨等核心课程外,还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选修跨学科课程,充分利用厦门大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多学科资源。导师团队由校内资深教授与国内外知名学者、艺术家共同组成,通过一对一的指导、工作坊、学术沙龙、国际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为博士生的成长提供全方位支持。
此外,该专业尤为注重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定期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大师班、名家讲座,以及与海外知名艺术院校建立的交换生、联合研究项目,为博士生提供了开阔学术视野、接触前沿动态、融入国际学术共同体的宝贵平台。尤其在对台学术交流与“海丝”沿线国家音乐文化研究方面,厦门大学凭借其独特的地缘与文化优势,为相关领域的博士生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
厦门大学音乐博士专业的设立与发展,不仅完善了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也为推动音乐学科的学术创新与艺术精进注入了新的活力。其多元化的研究方向、交叉融合的培养理念以及国际化的办学视野,为有志于攀登音乐学术与艺术高峰的学子提供了广阔而坚实的发展平台。随着新一年招生季的到来,这一专业势必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关注与报考,为我国音乐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持续输送高端领军人才。